学生间的欺凌行为也会构成犯罪吗?
根据行为程度和损害后果的不同,可能构成一般违规、违法甚至犯罪,要依法承担责任,寻衅滋事罪就是学生欺凌行为升级后最容易触犯的罪名之一。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(一)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(四)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学生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吗?
即使还是学生,但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,年满十六周岁即应对所有的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了。而十四周岁以上、不满十六周岁的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;另外,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
所以,鉴于前述规定,即使是高中生、初中生,甚至是小学生,也有可能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。
只是跟着别人参与也会构成犯罪吗?
按照刑法第二十五、二十七条相关规定,这构成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,应以共同犯罪论处,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就是所谓的从犯。共同犯罪有一个特点就是人多手杂、容易失控,假如案件中殴打行为致被害人出现其他严重后果,行为人就可能因构成故意伤害罪等,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。